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设有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执行局等7个审判执行业务部门,政治部(机关党委)、督察室、综合办公室、审管办(研究室)、法警大队等5个综合管理部门,机关服务中心等1个事业单位,并在清溪、常平、横沥、樟木头、桥头、凤岗等6个镇设有人民法庭,在塘厦设有巡回法庭。院机关驻地位在塘厦镇,管辖塘厦、清溪、凤岗、樟木头、黄江、谢岗、常平、桥头、横沥、东坑等十镇的刑事、民商事一审案件和执行案件,管辖面积约为88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逾249万,社会经济活跃。截至2026年4月,全院共有干警583名,其中员额法官13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