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考务管理,统一工作标准,保障期末教学评价工作的严谨性与公平性,2026年5月11日晚,法学系理论法学教研室、部门法学教研室及法律综合素养教研室联合举办期末试卷全流程规范化专项培训,全体教师参加了本次培训。本次培训旨在系统梳理考务环节,明确操作规范,为即将到来的期末考试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本次培训会议由理论法学教研室主任余保才主持。会议聚焦试卷命题及监考、试卷评阅及成绩录入、试卷归档管理核心环节,针对以往工作中暴露的共性问题,逐一重申学校教务处的最新要求,明确了各环节的操作标准与责任边界。
培训首先阐明有关试卷命题的规范要求。会议强调,所有课程须提交题型、题量、难度相近的A、B两套试卷,每套试卷均需附标准答案及审核表。在命题内容上,要符合基础知识、知识迁移能力及创新综合素养的考查比例。为保障考核的严肃性与公平性,培训严申保密纪律与重复率要求,A、B卷及连续两次考试的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10%,三年内同一课程试卷重复率不得超过25%,违规泄题或划定考试范围将按教学事故严肃处理。
在试卷批阅与成绩评定环节,培训重申了“期末成绩占60%、平时成绩占40%”的构成规则,并特别强调平时成绩中考勤占比不得超过10%,所有成绩应采用百分制记载,成绩录入提交前须仔细核对,提交后原则上不予更改。针对试卷批改,会议明确了统一的规范要求,评阅须使用红色签字笔,只标注正分;小题得分标于题目右侧,大题总分需在题号前圈出;任何分数修改都必须在原错误分数上画圈,旁注正确分数并签署全名,严禁直接涂改。同时,各班成绩分布应尽量符合正态规律,若分布异常,须在试卷分析报告中详细说明原因并提出教学改进方案。
对于试卷归档,会议结合上学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材料缺失、签名不全、AB卷标注不清等,进行了针对性纠正与统一要求。会议强调,归档材料必须完整、规范,包括批改痕迹清晰的平时作业、系统导出的考勤记录等,确保教学档案的完整性、可追溯性。

本次专项培训系统梳理考务工作的全流程要点,有效强化了全体教师的规范意识与责任意识,为保障期末考试工作的公平、规范、有序开展提供了清晰的操作指南和坚实的制度保障。
文/黄裕婕
图/黄裕婕
初审 /陈靖敏
复审/叶秀
终审/王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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