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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秀

时间:2019-09-06    浏览量:

叶秀,副院长(主持工作)、副教授。广州新华学院“十佳教师”,广州新华学院“魅力教师”,广东省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广东省经济法学会理事,广东省金融法学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房地产法研究会理事,兼职律师,广州新华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获得者,广州新华学院教学成果奖三等奖获得者,入选广州新华学院“百名骨干教师计划”,发表论文十余篇,主持或主要参与市厅级项目6项,主持或主要参与校级项目4项,主编教材《法律文书写作》。

主要研究领域:排污权交易、个人信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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