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法学院教师的科研素养与论文发表能力,破解“发表难、产出低”的科研困境,6月10日,由法学院与科研处联合主办的“从选题到见刊:论文的‘编辑眼’与发表全攻略”学者讲坛在东莞校区圆满举行。本次讲座特邀《河北法律职业教育》主编肖辉教授主讲,副院长陈华丽副教授主持,吸引了众多青年教师、科研骨干到场聆听,现场学术氛围浓厚。
跨越千里送经传宝,精准助力职业发展
讲座伊始,陈华丽副院长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陈副院长指出,当前法学学科竞争日趋激烈,高质量法学论文的发表难度逐年攀升,科研产出转化效率成为制约教师职业发展的关键瓶颈。陈副院长还特别强调,本次邀请肖辉教授不远千里来到东莞校区,为我校教师量身定制这场法学论文写作的专项辅导,机会实属难得。她希望全体教师珍惜机会,将法学编辑视角的宝贵经验转化为切实的科研生产力,在科研成果产出上实现新的突破。

突破法学审稿壁垒,把握“黄金三分钟”
在随后的主题报告中,肖辉教授立足法学学术期刊的审稿实践,直击行业痛点,深入剖析了当前法学论文投稿中“录用与审稿的双重壁垒”。他指出,在法学来稿量激增的背景下,编辑初审如同大浪淘沙,尽管每位法学编辑的学术偏好与研究领域各异,但第一眼落点永远是选题与摘要。“法学论文的作者必须牢牢把握决定命运的‘黄金3-5分钟’。”肖辉教授强调,法学编辑在初审阶段停留在一篇陌生稿件上的时间极为有限。如果选题陈旧、摘要平淡,无法在极短时间内呈现法学研究的核心问题意识与学术增量,论文极大概率会被直接退稿,彻底失去外审机会。只有跨过这道门槛,严密的法学逻辑表达与精巧的论证框架才能成为后续录用的关键。肖辉教授特别提醒,法学论文不仅是个人学术思考的沉淀,更是与法学编辑、同行评审进行的高效学术对话,扎实的学术质量直接关乎每一位法学从业者的职业发展高度。

拒绝“宏大叙事”,聚焦“小而精深”
针对法学教师最感困惑的选题问题,肖辉教授系统性地输出了法学研究的“选题方法论”。他指出,法学好选题应当从学术与实践的双重维度出发,既要回应法治实践的现实关切、关注法学理论前沿,又要精准评估研究的可行性与素材可得性。在“学术富矿”的挖掘上,肖辉教授建议法学研究者从五个维度破局:一是从法律条文的规范分析与司法案例的裁判说理中,寻找规范冲突、法律漏洞与适用缝隙;二是从法学学术文献的系统梳理中,发现未被充分回应的理论争议与新的学术生长点;三是从社会热点事件中,剥离出具有法学研究价值的“真问题”,而非进行泛化的社会评论;四是从跨学科研究中寻找全新的法学视角,借鉴经济学、社会学等方法论资源,拓展法学研究的边界;五是始终坚守法学学科的学术本位,坚持规范分析与法教义学的研究路径,拒绝泛化的政策解读。
在选题尺度的拿捏上,肖辉教授重点提出了法学研究的“两避”原则。其一,要坚决拒绝“宏大叙事”的陷阱。法学选题切忌动辄以“中国法治体系的完善”“司法改革路径研究”等宏大命题为题,此类选题往往流于空泛,难以深入。他建议“以小见大”,切口要小,挖掘要深。可尝试将宏大主题拆解为对某一具体法律条文的教义学阐释,或聚焦于某一典型案例、最新司法政策的精细化分析,从微观看宏观,从技术看理念。其二,要谨慎避免选题过小。在追求精细化的同时,法学论文须兼顾理论的普适性与制度的延展性。不能仅仅停留在对某一极为特殊个案的描述,而应从中提炼出具有一般性意义的法学原理或制度改进方案,避免陷入就事论事的窄巷,使法学文章丧失推广与引用价值。
肖辉教授结合大量真实的法学审稿案例,将抽象的法学论文发表策略具象化,为在场教师揭开了法学学术期刊审稿流程的“神秘面纱”。讲座结束后,与会教师纷纷表示,这场跨越千里的法学学术指引不仅破除了对法学论文发表的诸多认知误区,更获得了从法学选题构思到论证框架打磨的全流程实操指南,对未来的学术写作与期刊投稿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

法学院始终将教师学术发展作为学科建设的核心驱动力,近年来持续搭建多元科研赋能平台。本次讲座正是学院“教师科研能力提升计划”的重要一环。未来,法学院将继续精准对接教师发展需求,引导教师将学术生产力切实转化为高质量期刊成果,推动学院科研水平迈上新台阶。从选题到见刊,这不仅是每一位法学研究者的学术进阶之路,更是法学院砥砺深耕、蓄力赋能,助力教师在学术征途上行稳致远的坚定承诺。
文/罗靖仪
图/吴泽、易松伶
初审/陈华丽
复审/王光辉
终审/叶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