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深法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为法学生踏上社会择业提供更明朗的方向和指引,11月13日,法学院专职教师吴宇老师邀请了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公证处公证员、法学院13级优秀校友钟爱玲共同在模拟法庭开展了一场精彩纷呈的双师同堂课程。
吴宇老师(中间)与深圳市罗湖公证处公证员钟爱玲(左边)、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律师彭恺颖(右边)合照留念
课程伊始,吴宇老师对钟爱玲师姐的到来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同时,钟爱玲师姐也跟同学们大方地分享了自己的大学经历和实习经历。钟爱玲师姐大学四年在班级里担任学委一职,毕业后担任过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公证员助理,并于在职期间通过了司法考试,现在是罗湖公证处的一名公证员。
吴宇老师向同学们介绍钟爱玲师姐
随后,钟爱玲师姐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法条内容向同学们系统讲述了“公证”以及“公证员”的基本概念和含义。吴宇老师就公证的范围,结合社会实际向钟爱玲师姐提出了问题,比如保全证据的具体流程、假冒伪劣的产品是如何保全的,钟爱玲师姐结合自己的职业实战经验一一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吴宇老师与钟爱玲师姐双师授课过程剪影
接着,钟爱玲师姐向同学们分享了公证的四种常见类型,委托公证,遗嘱公证,证据保全公证,继承公证,表示每种公证类型都有其独特的用处和意义。其中,钟爱玲师姐将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进行对比,现实情况中,部分自书遗嘱不规范,内容过于简单,导致遗嘱无法发挥其固有的效力,代书遗嘱也会产生一定的风险,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代写人是否理解正确等。公证文书与一般的企业或者个人单位相比较,具有更高、更规范的效力,具有合法性和真实性,甚至还具有强制执行力,即便是公证环节出现问题,也可以根据程序进行变更或者撤销,为申请人提供了一份强有力的保障。
钟爱玲师姐授课剪影
紧接着,钟爱玲师姐通过四个有趣的案例向同学们分享了公证实务的点点滴滴,分别是令人好奇的“你妈是你妈”案件、耳熟能详的“泸州情妇”案、围绕证据保全的古董收藏案例、以及司法部公证执业“五不准”通知。课堂上,钟爱玲师姐与吴宇老师相互配合,专业地展示了公证实务有趣的另一面。
最后,钟爱玲师姐向同学们详细讲述了公证工作的主要内容与特点,让同学们对公证工作有了一个全面而直观的了解。钟爱玲师姐表示,公证员必须谨慎地对待每一个小细节,严格遵照流程,以免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同时,钟爱玲师姐表示公证职业是充满意义的,欢迎在座的师弟师妹能加入公证队伍,携手并肩共同为法律事业奋斗。
课程来到了提问环节。同学们积极发散思维,踊跃举手提出了自己在课堂授课中遇到的“疑难杂症”,吴宇老师和钟爱玲师姐用专业的知识态度和浅显易懂的语言解答了同学的疑惑,进一步加深了同学们对公证员这一职业以及其工作内容的理解和更清晰的认识。
同学们积极举手提问
本次双师同堂课程顺利开展。吴宇老师与钟爱玲师姐用幽默风趣的语言,绘声绘色的演讲向同学们充分展现了公证工作的魅力。相信通过本次课程,同学们对公证员这个职业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对自己的职业规划也有了更加明确的方向。
合影留念
文字/卓可欣 张欧懿 古绮淇
图片/卓可欣 张欧懿
审校|谢恩雅 郑思思 吴宇
责编|郑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