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31日,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法学院2018级学生在格物楼1A402进行课程与实践相结合的证据法课堂,本次课堂以证据法学科课程为依托,主要通过讲述相关证据法学知识展开。
为了提高学生的参与度,任课老师李岚教授特邀请已毕业校友欧俊杰律师和叶东杭实习律师参与课堂,其中叶东杭实习律师进行课堂知识讲解,欧俊杰律师对模拟法庭活动进行点评。
本次模拟法庭课程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课程内容讲解,主讲人叶东杭实习律师给学生简单的讲解了刑事诉讼的流程,以此让学生们理解证据在刑事诉讼中所扮演的角色,使得同学们更好的明白了刑事庭审中证据的重要性。
随后,叶东杭实习律师导入证据部分的讲解,为学生讲解了八大证据种类。为了使学生了解物证和书证的区别,叶东杭实习律师通过简单易懂的案例将两者区分开来。除此之外,在其他证据种类讲述中,案例和练习成为了学生对知识点了解的重要方式。在课堂内容的学习过程中,同学们的积极性很高,同时也能参与到课堂的互动中去,课堂氛围热烈,教学效果明显。
短暂的一节教学课结束后,课程便进入到了模拟法庭活动阶段,这也是本次课程的第二部分。本次模拟法庭所审理的案件为一起刑事案件,即“李某涉嫌诈骗罪一案”。
庭审在“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中拉开序幕,随之全场起立,“合议庭”入席,“审判长”宣布开庭,在核实被告人身份、告知义务和权利后,“庭审”便进入到了法庭调查环节。“公诉人”和“辩护人”进行相应的询问和陈述。紧接着,庭审进入到了精彩纷呈的举证质证环节,“公诉人”和“辩护人”围绕证据材料的证明力度、证据效力、证据三性展开激烈的辩论,审判现场气氛一度紧张。台上的同学唇枪舌战,台下的同学们全神贯注,仿佛这就是一场真正的法庭审判。
审判长宣布合议庭休庭评议期间,欧俊杰律师对模拟法庭活动进行了点评,他用简单明了的语言,从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角度对案件进行了分析,同时,欧俊杰律师也对台上参演的同学们提出了表扬,并提出了几点建议:首先,“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逻辑完整,但在宣读时,应更加威严,态度更加严厉;其次,“辩护人”在面对“审判长”的询问和回答时,应及时回应;最后,在对“被告人”发问时,“辩护人”应当注意稳定“被告人”情绪,与“被告人”一同积极应诉,以免出现被告人由于紧张而导致组织语言混乱的情况。
欧俊杰律师在点评时称,本次模拟法庭在控诉及辩护策略上值得称赞,但在庭审程序上存在个别瑕疵之处,希望同学们再接再厉,日后取得更大的进步。
经过欧俊杰律师的点评后,同学们也学习到了更多在法律实践上的知识,收获颇丰。最后,本次证据法课程在现场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模拟法庭是法学专业学生的特色活动,也是法学实践教学的重要一环,本次模拟法庭独具学习意义,同学们受益匪浅,相信通过这次模拟法庭,同学们对证据法会有更深入的了解。
文/叶东航
图/叶东航
审校|李岚
责编|郑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