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法学专业学生提供一个课堂之外的演练与实践的平台,更清晰直观地展现法庭审判的流程,准确掌握证据收集、审查、判断、运用的方法,提高同学们的法律实践能力,2016年11月10日,法律学系法学专业15级A、B、C、D四个班的《证据法》课程分两次在格物楼一A402的模拟法庭实训室开展,四个班级的学生代表联合开展了两场“模拟法庭”实训教学活动。本次模拟法庭课程由李岚主任主持,出席此次模拟法庭的有叶秀老师、黄晨璞老师及15级法学A、B、C、D班全体同学,学院督导室的董丽明老师及教务部的龙浩芬老师也亲临给予指导。
(模拟法庭现场)
课程伊始,李岚主任表示,此次模拟法庭的开展,我们在严格遵循法庭审判程序外,更侧重于诉讼中的举证、质证环节,希望通过此次模拟法庭,同学们能了解到证据的重要性及掌握对其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的特征在实践中的运用。
(李岚主任主持此次模拟法庭课程)
本次模拟法庭主要围绕“天蓬诉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不授予学士学位”一行政诉讼案展开。庭审中,原被告双方严格按照程序,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问题、程序是否正当合法、处分是否公平四项审理的焦点问题进行了激烈的审查辩论,同学们都能将在课堂上学到的知识灵活运用。其中,举证、质证环节尤为精彩,经过几轮唇枪舌战,合议庭成员及在场观众均对此案件事实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证人出庭作证环节)
在双方当事人作出最后陈述后,此次模拟法庭告一段落。其后,李岚主任、叶秀老师、黄晨璞老师分别对这次模拟法庭进行点评,李岚主任赞扬了同学们对模拟法庭的精心准备,同时也指出了此次模拟法庭中存在的程序上的错误以及证据清单制作不完善等问题;叶秀老师则建议大家注重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核实证据的真实性、牢记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配;此外,黄晨璞老师还分析了此次模拟法庭开展中的一些细节,希望同学们能在以后的实践活动中提高应变能力,掌握法言法语的运用。表示在尚未学习行政法课程情况之下,此次模拟法庭的开展已是十分成功!
此次模拟法庭实践活动的开展,无论是法庭参与者还是在场学生都获益良多,培养和提高了学生的法律事务操作能力。在此,也希望同学们能在今后的学习中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学运用水平,争做高质量法学人才!
(嘉宾、老师及学生代表合影留念)
文/黄丽群
责任编辑/法律学系
证据法模拟法庭视频(校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