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试卷命题及归档材料的规范化水平,促进教学规范化建设,法学院理论法学教研室、部门法学教研室、法律综合素养教研室于2025年5月20日晚联合举办了一场试卷规范化培训,会议内容聚焦于试卷命题与监考,试卷评阅、成绩录入与复议,以及试卷归档管理等关键环节。本次会议由理论法学教研室余保才主任主持。
结合学校第三轮教学诊断评估,余老师着重强调了对试卷命题与监考的规范要求。余老师强调,命题需遵循政治把关、知识内容全面覆盖、目标层次明确、评分标准合理等原则。同时,多位命题教师在出题前应进行充分沟通,统一试卷题型与分值设置,确保A、B卷质量相当、题量相当、难易程度相近,并使学生完成时间与考试时间相匹配。A、B卷及前后两次考试的重复率不得超过10%,严禁将未考过的试卷作为新试卷提交启用。关于监考,余老师提出,教师应秉持公正原则,不私自包庇、姑息、纵容学生作弊行为。监考过程中,教师需保持警惕,注意提醒,并及时制止学生的不当行为。教师在监考过程中不得看报、看手机或擅自替换监考,如有特殊情况需办理调换手续。
针对试卷评阅、成绩录入与复议,余老师详细介绍了试卷评分的规则,要求教师参照答案与评分标准,确保评阅公平公正,严格按照教务处下发的通知要求,认真详细评阅每一道试题,减少评分误差,后续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成绩录入,如存在明显问题,应在规定时间段内更正。
针对试卷归档管理,余老师指出,教师应按照试卷封面列明的顺序整理装订,确保材料齐全。如果是以课程论文为考核方式的课程,教师在进行材料归档时需提供撰写要求和设计要求作为“试卷样卷”,提供评判依据作为“答案与评分细则”。此外,余老师建议将三次平时作业进行分开整理,以便查阅。
之后,法律综合素养教研室廖诗颖主任补充了两点内容,一是在命题时教师应使用最新试卷模板,二是后续的试卷分析和期末教学总结应体现出不同班级之间的差异性。部门法学教研室邓晓蕾主任则另外强调了对试卷进行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以及监考时对疑似作弊行为的处理方式。最后叶秀副院长对法学院全体教师提出期盼,希望大家再接再厉,以最好的教学状态迎接评估。
通过此次培训,法学院教师对试卷规范化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为今后提升整体工作的规范性、保障教学评估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文/蔡绿茵
图/蔡绿茵
审校|李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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