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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团活动

    法律学系党总支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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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2017年5月20日上午九点,法律学系党总支在法律学系办公室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会议由教工党支部书记万娟娟同志主持,法律学系教工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此次会议。
      会上,万娟娟、黄晨璞、谭宜桢等几位同志分别分享了近期学习心得。根据党组织指示,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并且将精神融入教学工作中,结合自身的授课课程,进行相应的精神传达和学习。在党中央的带领下,要带好头指导学生,正确表达政治观点,用正确的道路解决问题,就事论事讲法律。在行政工作中,强调作风建设,进一步完善学系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办事,提高工作严谨性。在两位系主任的带领下,学系建设有了较大的收获,今后也将谨记领导的教导,在教学和行政工作中,积极传递正能量,继续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随后,李岚书记传达了党委系统工作会议的精神,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坚持德法兼修,政治上与中央保持一致,认真践行总书记的指示,做好自身本职工作,坚守党员纪律,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最后,李正华同志与全体党员同志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作进一步深入学习。从了解广东省发展的历史,到现如今的发展趋势,我们应该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情况,开展自我检讨。认真学习和把握“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要求,勇于担当责任,做好本职工作。
      通过本次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共同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不断提高教育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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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学系党总支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
     
     
    法律学系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