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秀,广州新华学院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暨南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硕士,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校级培养对象,广州新华学院“百名骨干教师计划”人才培养对象。兼职律师、广东省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广东省经济法学会理事、广东省金融法学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房地产法研究会理事。
主要研究方向:排污权交易、个人信用权、法律的经济行为分析。
发表论文十余篇,在北大核心期刊、EI发表论文4篇。主持或主要参与市厅级科研、教研项目6项,主持或主要参与校级教学改革项目4项。
荣获广州新华学院第一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广州新华学院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广州新华学院“十佳教师”、广州新华学院“魅力教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