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教工党支部组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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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3日下午,新学期开学第一天,法学院教工党支部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会,共计12名教工党员参加了此次党员教育活动,会议由李岚书记主持。会上,李岚书记领读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详细讲解了新修订《条例》的亮点,要求大家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其精髓和实质,并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李正华院长结合法学教师工作研究实际情况,对深入学习和贯彻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提出了以下几项要求和措施:一是,各位教师党员要继续抓好集中学习,全体党员要对《条例》的内容、规定全面熟悉、深入理解,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组织纪律意识,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将“四种形态”、“六大纪律”等理论成果运用到实践中去。二是,教师党员要坚决拥护四项基本原则,不得公开发表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六个从严”。三是,杜绝八种典型违纪行为,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思维,讲政治,守规矩、规范自己的言行,以更高更严的标准要求自己。
法学院教工党支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