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13年秋季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开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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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
为切实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及新生党员教育工作,根据学院党委的部署,2013年
秋季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计划在11月下旬开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方面表现优秀或有显著进步的入党积极分子共计130人及2013级新生党员。
二、推荐程序及条件
(一)已写入党申请书且被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不含2013级新生);
(二)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应在所在班级前1/2以上;
(三)党支部根据党章学习小组实际,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依照“认真审查、分期
分批、优者先推”的原则按计划选送党校学习,名单一经上报后,则不可无故增减学
员,对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的,不再递补培训人选,教工不限比例;
(四)为了做好报名与培训工作,各党支部要确定1名党员教师(一般为支部书
记)为本系学员的培养人,并指定1名学员组长负责相关专业学员的培训组织工作;
三、培训要求
(一)培训内容为党的基本知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十八大党和国家新
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重要时事政治;
(二)采取课堂集中教学、自学讨论和网络视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党建专题网开
辟“网上党校”专栏,供学员课后自学;
(三)每名学员要撰写小组讨论心得体会、视频心得体会、专题辅导课心得体会共
三篇各2000字以上的学习总结,结合实际,着重就党校学习的感受与体会、思想与理论
方面的收获,对入党的新认识以及今后怎样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入党等方面进行阐述;
(四)考核分平时考察和结业考试两种,平时考察包括考勤情况、讨论情况、学习
总结等,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结业考试采用闭卷形式,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考
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四、违纪情况及处理
(一)学习期间学员必须准时到场,不得无故迟到,缺课或早退,专题辅导课不得
请假,迟到、早退两次,缺课两节取消培训资格;
(二)遵守党校课堂纪律,对于上课不认真,扰乱课堂教学秩序,做与课堂无关作
业者,将酌情给予处分,情节严重者取消培训资格;
(三)结业考试作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培训资格,并酌情予以处分;
(四)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学习者,必须要按要求做好请假手续,由学员所在的党
支部书记签署意见,报培训班负责人审批。
五、其他
报送材料:11月18日17:00前,报名册纸质版经党支部书记签名后交至党委办公室
或东莞校区党政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xhdb316@126.com,本通知及报名册电子版及
相关资料可分别在学院党建网中“网上党校”、“下载专区”专栏下载,教材领取和授
课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史航(广州校区) 电话:020 -87065992
刘英(东莞校区) 电话:0769-82676817
附件:1. 2013年秋季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 参加2013年秋季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报名册
2013年11月 8日
附件1
2013年秋季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党支部名称 |
推选人数 |
1 |
汉语言文学专业09、10级学生党支部 |
2 |
2 |
汉语言文学专业11、12级学生党支部 |
4 |
3 |
10级英语专业学生党支部 |
2 |
4 |
外语系11、12级学生党支部 |
8 |
5 |
10级法学专业学生党支部 |
2 |
6 |
法律学系11、12级学生党支部 |
5 |
7 |
管理学系10级学生党支部 |
3 |
8 |
管理学系11、12级学生党支部 |
13 |
9 |
信科系09、10级学生党支部 |
2 |
10 |
信科系、公管系11、12级学生联合党支部 |
11 |
11 |
药学系药学专业学生党支部 |
7 |
12 |
医学系10、11、12级学生党支部 |
9 |
13 |
经济与贸易学系10级学生党支部 |
4 |
14 |
经济与贸易学系11级学生党支部 |
11 |
15 |
经济与贸易学系12级学生党支部 |
8 |
16 |
公共管理学系09、10级学生党支部 |
3 |
17 |
医工系学生党支部 |
2 |
18 |
艺设专业09、10级学生党支部 |
1 |
序号 |
党支部名称 |
推选人数 |
19 |
艺设专业11、12级学生党支部 |
2 |
20 |
10级财管专业学生党支部 |
2 |
21 |
10级会计专业学生党支部 |
6 |
22 |
财会系11级学生党支部 |
12 |
23 |
财会系12级学生党支部 |
10 |
24 |
资源与城乡规划系师生党支部 |
1 |
总 计 |
130 |
备注:党支部学生人数÷全院在校生人数×130=推选人数 |
附件2
参加2013年秋季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报名册
支部: |
|
辅导员签名: |
支部书记签名: |
|
年 月 日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专业(部门) |
申请入党时间 |
确定为积极分子时间 |
综合考评成绩排名 |
备注(请标明组长联系电话、所在校区、新生党员等情况) |
许某 |
女 |
汉 |
|
10xx |
|
|
|
辅导员135xxx |
张某 |
男 |
汉 |
19890101 |
10xx |
2010-10-01 |
2010-12-30 |
2/50 |
组长135xxx 东莞 |
李某 |
女 |
汉 |
19880101 |
10xx |
2010-10-01 |
2011-3-30 |
10/40 |
广州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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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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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 各党支部要确定1名党员教师(一般为支部书记)为本系学员的培养人,并
在第一行标出。
2. 报送名单时,即编好小组。(包括新生党员),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各个小组
组长及组员联系方式。
3. 新生党员不受推选人数名额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