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总参、总政《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课教学大纲》(以下简称《教学大纲》)和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对2013年学生军训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为确保2013级新生军事课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开展军事课教学的目的意义
依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实施2013级新生军事课教学工作,既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四有”新人的客观要求,也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兵役法》等法律法规的重要体现,是学生在学习期间履行兵役义务,接受国防教育的基本形式。通过军事课教学努力提高学生的国防观念,增强爱国主义精神,培养学生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顽强作风和自觉遵守纪律与团结协作的团队意识,使学生掌握必要的军事知识和抗灾防恐、自救互救以及应对突发事件时的逃生技能,积极为国家和军队造就合格的后备人才。
二、组织领导机构
我院今年5105名新生军事课教学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作如下安排:
(一)成立学生军事课教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蓝永金
副组长:李中生、李沐林、卢黄熙
成 员:林秋贵、杨 帆、殷 丹、林伯铭
伍新文、张华英、陈玉洲、徐传超、龙浩芬
(二)成立2013级新生军训团
在学院学生军事课教学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承训部队、学院有关领导、2013级5105名学生组成军训团。学院决定,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13级新生军训团领导机构由以下人员组成:
军训团团长由承训部队派出。
蓝永金兼任军训团政委。
林秋贵兼任军训团副团长。
殷 丹兼任军训团副政委。
林伯铭兼任军训团副团长。
军训团将根据工作需要,完善和配备营、连、排干部。
为配合军训团开展工作,学院设广州校区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和东莞校区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学院保卫(武装)办负责协调工作。
广州校区军训工作办公室由以下人员组成:
办公室主任:林秋贵(兼)
办公室副主任:伍新文(兼)
办公室秘书:樊 慧
成 员:有关专业辅导员及医生护士各一名
东莞校区军训工作办公室由以下人员组成:
办公室主任:陈玉洲(兼)
办公室副主任:徐传超(兼)、谢凯忠
办公室秘书:廖石明
成 员:有关专业辅导员及医生护士各一名
三、军事课教学内容及安排
按《教学大纲》规定,军事课包括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教学两大部分组成,共计3个学分。课程总评成绩及格及以上者,才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考试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一部分:军事理论教学(占2个学分)
(一)教学内容
军事理论课主要内容包括中国国防、军事思想、国际战略环境、军事高技术、信息化战争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自救互救知识等内容。
(二)教学时间和形式
1. 按《教学大纲》规定,军事理论教学时数为36学时,列入学院的教学计划,为公共必修课。
2. 军事理论教学以课堂教学为主(不少于24学时),适当安排讲座、网络辅助教学形式进行,在第一学期前12周内完成。
3. 军事理论教学结束后,对学生实行考试,占军事课总分的70%计成绩(考试占50%,考勤、作业占20%)。
(三)教学保障
1. 师资保障。我院2013级新生军事理论教学,由军事理论教研室组织专兼职老师承担。
2. 教材保障。统一采用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军事理论教研室主编的《军事理论简明教材》。
3. 课室和设施保障。军事理论教研室作出教学方案,由教学科研工作部纳入教学计划统一安排。
(四)教学评估
1. 军事理论教学结束后,以问卷调查形式向学生了解军事理论教学情况。
2. 组织任课教师做好教学总结。
3. 军事理论教研室按《教学大纲》要求,教学情况写出书面教学评估总结。
第二部分:军事技能训练(占1个学分)
(一)训练时间
2013年9月18日开训至9月30日结束(共两周)。
(二)训练内容
军事技能训练主要内容包括解放军条令条例教育与训练、战术、军事地形学、综合训练以及战场救护、应急疏散演练等内容。详见军事训练课程安排表(附件一)。
(三)训练考核
军事技能训练占军事课总分的30%计成绩。由军训团教官和辅导员对每位参训学生按合格(18—30分)、不合格(17分以下)两个档次作出综合考核。学生能积极、认真参加军事技能训练,较熟练掌握技能训练的主要内容,综合考核为:合格(评为军训积极分子的给30分;其它给24分左右)。无故旷课、不认真参加军事技能训练、没能掌握技能训练的主要内容,综合考核为:不合格(给17分以下)。
(四)训练编组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特邀请广东省军区教导大队和广东武警一支队第三大队派出教官进校承训。军训团需配备教官78名(含团长1名,营长3名,连长、排长共74名)。承训教官与5105名学生组成军训团,下设三个营(东莞校区为一营、二营,广州校区为三营)。军训团学生编组待新生报到后由军训办组编。
(五)训练保障
1. 承训教官的吃饭、办公、通信和训练期间的茶水供应由校区后勤办安排、协调解决。
2. 军事技能训练所需的课室、场地,由教务、体育教研室负责协调保障。
3. 学生个人军训服装等物品由武装办拟定计划,选择中山大学招投标中标经销商、标价、届时经销商在两个校区指定位置设点销售,学生自行购买。
4. 《军训快报》由学生“国防爱好者协会”、军训办与院报编辑部有关方面负责。
5. 医疗保障,由校区学生医保单位派出医生、护士各1名在训练现场设点,负责军训期间的医疗保障,并安排一部汽车作应急救护之用。
四、教学(训练)要求
(一)按照《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教体艺〔2007〕7号):“具有中国大陆户籍的学生应当依法接受学院统一安排的军事训练;具有香港、澳门、台湾户籍的学生,本人自愿参加军事训练的,经学校批准后可以参加。”
(二)各系、专业专(兼)职领导、教师要多安排时间,深入训练现场,做好参训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协助承训部队加强对学生军训工作的领导。
(三)各系、专业负责新生工作的辅导员,训练期间必须到训练场,了解学生训练情况,密切与连、排长的联系,协调、解决军训中存在的有关问题。
(四)参训学生要虚心向部队教官学习,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内务卫生、着装仪容等规定。集训期间严格请销假制度。确因疾病原因不能适应军事技能训练者,凭县级以上医生证明向学生工作部报告,获准后可免参加技能训练,但要参加军事理论课学习和考试。
(五)要高度重视训练安全和卫生防疫安全。新生集中军事技能训练是一项高度集中的群体性体能活动,医疗部门要派出医生、护士各1名到训练场巡视,各有关部门在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的同时,要按学院的要求高度重视卫生防疫安全,训练期间凡出现病患症状者,应立即向排长报告,并及时到医务室检查,按医生要求进行治疗,康复后参加训练。
五、军事课教学评估
军训结束后,要按照《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评估标准》,对我院2013年级新生的军事课教学工作做好自检自评。自检自评情况于2013年12月前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和省军区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
二O一三年九月四日
附件:2013级学生军事技能训练课程安排表
附件: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13级新生军事技能训练课程安排表
星期 |
时间 |
训练内容 |
地点 |
负责
单位 |
月·日 |
区分 |
三 |
9月
18日 |
上午 |
8:00广州校区、东莞校区分别军训。学生编队(营、连、排)并开始训练。解放军《条令》、《条例》教育与训练 |
训练场 |
军训团 |
下午 |
解放军《条令》、《条例》教育与训练 |
晚上 |
军训操课 |
四 |
9月
19日 |
早操 |
整理内务后出早操 |
宿舍 |
军训团 |
全天 |
解放军《条令》、《条例》教育与训练 |
训练场 |
晚上 |
以连排为单位开展中秋赏月活动 |
五 |
9月
20日 |
早操 |
整理内务后出早操 |
宿舍 |
军训团 |
全天 |
解放军《条令》、《条例》教育与训练 |
训练场 |
晚上 |
军训操课 |
六 |
9月
21日 |
早操 |
队列训练 |
训练场 |
军训团 |
全天 |
解放军《条令》、《条例》教育与训练 |
晚上 |
军训操课 |
日 |
9月
22日 |
早操 |
学生宿舍应急疏散演练 |
宿舍 |
军训团 |
全天 |
队列训练、军体拳训练穿插进行 |
训练场 |
晚上 |
军训操课 |
一 |
9月
23日 |
早操 |
队列训练 |
训练场 |
军训团 |
全天 |
军训操课(下午休息半天,写军训心得体会) |
晚上 |
专家讲座(或新生入学安全教育) |
二 |
9月
24日 |
早操 |
(内务评比) |
训练场 |
军训团 |
全天 |
军训操课、(用休息时间写军训心得体会) |
晚上 |
军训操课 |
三 |
9月
25日 |
早操 |
军训操课(交军训心得体会) |
训练场 |
军训团 |
全天 |
军训操课 |
晚上 |
军训操课 |
四 |
9月
26日 |
早操 |
军训操课 |
训练场 |
军训团 |
全天 |
军训操课 |
晚上 |
军训操课 |
五 |
9月
27日 |
早操 |
军训操课 |
训练场 |
军训团 |
全天 |
军训操课 |
晚上 |
军训操课 |
六日 |
9月
28日29日 |
早操 |
军训阅兵、总结准备 |
训练场 |
军训团 |
全天 |
军训阅兵、总结准备 |
晚上 |
军训阅兵、总结准备 |
一 |
9月
30日 |
上午 |
8:30东莞校区阅兵、军训科目汇报表演、军训总结大会 |
训练场 |
军训团 |
8:30广州校区阅兵、军训科目汇报表演、军训总结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