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法学院教学管理,规范新入职教师的教学工作,确保教学质量,9月13日,法学院在东莞校区格物楼④308室开展了新教师培训。本次培训内容涵盖教学规范、试卷规范及毕业论文指导规范等方面,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执行院长李岚,副院长陈华丽以及各教研室主任出席会议并进行培训指导。
会议开始,部门法学教研室主任邓晓蕾老师首先就第一周教学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对新入职教师进行了指导,并详细解读了《广州新华学院教学差错与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着重介绍了认定原则、教学差错及事故的具体事件(行为)及其处理程序和措施。邓老师指出,新教师应严格遵循教学规范,避免出现教学差错,以保障教学工作的高效开展。
邓晓蕾老师进行讲解
随后,理论法学教研室主任余保才老师对试卷管理规范进行了详细讲解,涵盖了试卷的命题与监考要求、评阅流程、成绩录入及复议制度,以及试卷归档管理的关键环节。余老师强调,试卷规范不仅是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教学评估的重要依据,要求新教师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
余保才老师进行讲解
接着,法律综合素养教研室主任廖诗颖老师就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对新教师进行了培训,内容包括毕业论文的过程管理实践、质量监控体系及当前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廖老师要求新教师关注毕业论文指导的各个环节,确保论文指导按高质量要求完成。
廖诗颖老师进行讲解
会议的最后,副院长陈华丽老师对新教师提出了几点要求。首先,副院长陈华丽老师指出在听课检查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新教师应在教学过程中加以改进,确保上课、论文指导及试卷管理工作按规范开展。其次,陈副院长强调,教学评估工作与全体教师息息相关,要求新教师积极配合,提升教学质量。最后,她还鼓励新教师积极参与职称评审,提升自身的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
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执行院长李岚书记在总结讲话中,对新教师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期望。李岚院长指出,各教研室应加强协作,教师之间应相互配合,确保学院教学工作的稳步推进。同时,李岚院长期待新教师尽快融入法学院大家庭,全体教师在学院建设中不断进步,齐心协力推动学院的管理与发展迈向新的高度。
李岚院长总结讲话
通过此次培训,新教师对学院的教学规范和相关要求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为其今后的教学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为法学院整体教学质量的提升提供了有力保障。
文/饶宇星
图/饶宇星
审校|李岚
责编|郑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