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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学院与广东汇胜律师事务所签订校外实习基地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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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践行法学院新型人才培养目标,推动法学院律师事务所在专业领域的沟通合作,积极探索校合作培养新型人才的途径和方式3月11日上午,我院与广东汇胜律师事务所在学院会议室举行校外实习基地签约仪式。我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李岚教授,副院长叶秀副教授,广东汇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秦皖主任及合伙人雷任芬副主任出席签约仪式,学院专职教师洪树湘老师,办公室副主任谢恩雅老师及教务秘书刘旖旎老师参加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前,李岚书记代表学院对秦皖主任、雷任芬副主任的到来表示欢迎。李岚书记充分肯定了签订校外实习基地的积极意义,称系加快建立新型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途径,提高法学学生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的有效途径。叶秀副院长感谢广东汇胜律师事务所为法学院学子提供优质实践学习平台。同时表示,学生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在实际工作情景中得到专业的训练,能较早地进入职业环境与职业角色,使学生所学专业知识与律师事务所的实际需要充分衔接。

     

    (签约前双方就新型人才培养模式进行交流)

    秦皖主任对李书记和叶副院长对汇胜律师事务所的支持和信任表示感谢。秦主任高度赞扬法学院学生的品德修养,并肯定法学院学生的专业基础。他表示,学院与律所共建实习基地,架起了高校与律所深层次合作与交流的桥梁,律所也能及时选拔到所需的优秀人才,希望以共建校外实习基地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学院在新型人才培养上的合作,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竞争力,实现校所互动发展。

     

    (秦皖主任签订校外实习基地合作协议)

    仪式后,双方围绕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和新型人才培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交流。

    /洪树湘

    /谢恩雅

    审校丨李岚

    责编郑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