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7、28日,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法律学系副主任李岚教授、办公室主任万娟娟老师和教师代表吴宇老师冒着滂沱大雨,亲自回访法律学系两个学生实训基地——天河区人民法院和越秀区人民法院。法院负责学生实训工作的政工办主任及工作人员与法律学系三位老师进行座谈。
李岚教授在座谈会中表示,法律学系此行的主要目的,其一是代表学校向两个法院对法律学系实训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由衷感谢,其二是和法院就招聘法律学系教师担任人民陪审员、遴选一线法官到课堂给学生授课等相关事宜进行商议,其三是向法院征求法律学系对学生进行专业教育、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天河法院的薛主任和越秀法院的罗主任分别向李岚教授致以谢意,感谢法律学系源源不断向法院输送优质的实习生,辅助法官处理审判相关事务,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法官的审判压力。政工办的工作人员纷纷表示,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法律学系的学生普遍拥有一种特质,能服从领导安排,脚踏实地地工作,耐心完成带教法官交付的各项任务,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受到各部门法官的高度评价。此外,法院与会人员就应用型人才培养方式也给予法律学系很多宝贵的建议,天河法院着重从文明礼仪、沟通能力、工作方法、责任心等方面建言献策,越秀法院提议建立实习生园地,共建交流平台,以便教学单位和实训部门能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教导学生珍惜来之不易的“师徒关系”,主动利用富余的时间搜集、消化经典案例,提高庭审速记能力,积极钻研法律实务问题。
最后,李岚教授再次感谢法院对法律学系学生实训工作的肯定和支持,并向法院表态,法律学系将不断完善学生实训基地的建设工作,培养更多应用型法律人才。
据统计,2015年10月中旬,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法律学系2012级共有73名学生分别在天河法院、越秀法院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毕业实习活动。实习结束后,天河法院已初步确定将36名实习生招录进法院工作。法院政工办的工作人员一致认为,实习考察的方式比笔试、面试等方式更能全面、客观地了解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务能力,以此方式招录的学生更能满足法院的需求。
(图为回访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图为回访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文/法律学系 吴宇 图/法律学系 万娟娟)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