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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法学院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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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学校和学院要求,认真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开展各项活动。

    一、践行“三全育人”、“五育并举”的理念,重视专业教育与课程思政相结合。每学期初,按照学院工作重点,制定教研室工作计划,报学院备案。

    二、每学期初,提示通知本教研室教师高度关注课表、按时上课;检查本教研室教师是否备齐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学习通课程建设等;巡查开学第一周上课情况。

    三、有针对性的听课,尤其是青年教师及新入职教师的课;督促教师做好同行听课、评课,做好本教研室的教学秩序管理。

    四、管理好本教研室归属课程,做好教材审查、集体备课工作记录,定期督促一学期至少需要3次集体备课记录。

    五、根据学院安排,组织新入职教师的授课培训、论文指导培训、试卷批阅培训等。

    六、组织各自教研室的教学研讨工作,做好工作记录;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开展观摩教学、探讨教学方法、交流教学科研经验等教学研讨活动。

    七、组织教研室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听取教师、学生、督导及教学管理人员关于课程质量、课程安排、教学管理服务等意见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并作出整改。

    八、期末认真审查试卷,命题能反映学生课程掌握程度;督促教师认真改卷,做好自查、互查,试卷按时归档;落实对教师试卷的抽查工作,包括阅卷是否规范,试卷是否签名等。

    九、组织教师做好毕业论文相关工作,包括指导学生选题,组织开展本教研室教师选题讨论会,督查开题、指导过程、答辩、归档等,落实毕业论文格式抽查工作。

    十、负责组织、编制、审核本教研室课程教学大纲,负责提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修订的草案。

    十一、负责组织和指导教师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组织落实学院组织的各项对外交流活动;负责组织和指导学生开展学科竞赛活动。

    十二、教研室工作要做好工作记录、存档,每个月向学院提交一次教研室工作总结,提交学院备案。

    十三、配合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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