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法官助理公告
点击量:
为满足法院审判工作的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法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职责
(一)招聘职位:法官助理(非公务员编、非事业编);
(二)招聘人数:20名;
(三)工作职责:在法官指导下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协助法官进行调解、草拟法律文书、记录;在执行员指导下从事信访接待、诉讼保全、异议复议和执行实施等。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和审判纪律,清正廉洁,恪守职业道德;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全日制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毕业;或非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毕业后在法院从业三年以上(任职年限截止到2018年5月30日,从业经历以社保登记为准);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四)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五)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六)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即1989年5月17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即1987年5月17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即1982年5月17日后出生);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宜担任合同制法官助理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时 间:2018年5月28日-2018年6月11日。
2.报名方式:报名资料打包压缩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到指定邮箱:hzfyzgb@126.com。资料可以电子文档、扫描件、图片或相片形式提交。(报名同时请添加指定QQ群,群号:690346152,二维码详见附件3)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个人信息简介表(本人填写《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法官助理报名表》学习、工作经历以及亲属情况等需要详细填写,本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必须详细以及能够联系到本人,需要上传相片);
(2)身份证;
(3)户口簿(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地址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4)学历、学位证(应届生可提供学生证及就业推荐表);
(5)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计生证明;
(7)无犯罪记录证明。
4.资格初审:我院收到报名材料后,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通知参加考试。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资料不齐全等不通过初审的将联系通知本人。
5.报名注意事项:
(1)法学专业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明确的专业目录进行报考;
(2)三年从业经历以社保登记为准;
(3)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初定2018年6月16日上午9:00-12:00);
(2)笔试内容: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审判业务技能和思想政治品质,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60%计入总成绩;
(3)考生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4)设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资格审查和面试
(1)资格审查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须按我院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我院将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及具体工作思路,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40%计入总成绩。
3.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组织考察、确定拟聘用名单
设定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院负责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察。如出现体检、组织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的,可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由用人单位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者经查投诉不实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及待遇
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待遇标准按海珠区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今后根据绩效考核、工作年限等情况,按照规定晋升级别档次,发放绩效奖励。
不办理户籍迁移手续,住宿自理。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83005322 83005325
联系人:隋主任 程小姐
报名指定邮箱:hzfyzgb@126.com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28日
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招聘法官助理报名表》及《2018年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法官助理考生个人信息简介表》详见附件:/uploadfile/2018/0531/2018053110035521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