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18至28周岁;
(五)具有大学法律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六)能熟练地操作电脑办公软件,快速打字,不低于80字/分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宜担任合同制书记员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8年6月11日一6月15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二)报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北一街三巷一号510
(三)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网上下载),并持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及小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到上述地点现场报名。
(四)联系人:万潇、程鹏
(五)联系电话:020-83009027、83009025
附件: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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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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