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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信息-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机关招聘7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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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7个岗位,分别为建筑工程师、环保专员、妇联专干、党务专干、安监文员,人数共7名。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体资格条件如下:

    岗位
    编号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年龄、资历等要求
    01 建筑工程师 1 全日制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1.地理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土木类、建筑类、工程管理、园林工程等相关专业;
    2.中共党员,30周岁以下(198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高,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02 环保专员 1 1.环境类、法学类专业;
    2.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03 宣传专员 1 1.专业不限;
    2.中共党员,男性,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非新闻类专业有新闻宣传工作经历,熟悉新媒体发布操作规程,有活跃的新媒体思维和新闻敏感性,善于新闻热点选题和策划发布新媒体产品,具备团队合作精神;能独立使用摄影摄像器材拍摄新闻作品,具有良好的文稿撰写、组织沟通协调能力;
    4.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
    04 妇联专干 1 1.汉语言文学类、法学类、文秘相关专业;
    2.女性,30周岁以下(198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吃苦耐劳;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05 党务专干 1 1.马克思主义理论、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专业;
    2.中共党员,男性,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较强的责任感、沟通协调能力、写作能力,具有一定的媒体宣传能力;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如有个人代表作品请一并提供。
    06 安监文员 1 1.中共语言文学、文秘、法律相关专业;
    2.中共党员,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熟悉行政办公、文秘等管理工作,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07 法律顾问 1   1.法律相关专业;
    2.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熟悉国家行政法规和政府部门法律顾问运作,品行优良,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从事2年及以上法律事务相关工作经历。
    合 计 7人

      二、薪酬及待遇

      试用期1个月,法律顾问、建筑工程师为专业技术类,试用期满后法律顾问年收入18万左右,建筑工程师年收入15万左右;其他职位属于政务管理类,试用期满后年收入13万元左右(上述所有职位具体按公司现标准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由此产生的缺额,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按应聘者总成绩高低排序进行等额递补。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照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拟定人选体检、考核、录用的工作流程招聘。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1日至6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珠海汇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厦19楼),联系人:叶小姐,联系电话:0756—7268951。

      3、报名方式:应聘者本人或者委托人,携带报名材料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邮递报名。邮递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6月13日17:00(以收到邮件为准),邮递地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厦19楼,叶小姐收,邮编:519050,电话:0756—7268951。

      4、报名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①《招聘报名表》(附件1,自行下载A4纸双面打印、黑色签字笔签名);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1寸彩照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另1张备用);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④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仅限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一般指劳动合同、社保缴纳清单。原件备验);⑤党员证明材料(03、05、06职位提供)、机动车驾驶证(03、05职位提供)、国家司法考试证书(07职位提供);⑥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已毕业,且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5、报名条件审核:根据报名和简历审查情况,对通过审核的人员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站上发布通知笔试,审核未通过人员不另行通知。报考考生须自行留意网站发布的公告。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

      (二)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分数均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聘者报考职位和专业相关的专业知识、综合知识等。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应聘者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站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面试结束后,计算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依总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总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站公布,同时通知应聘者参加体检。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三)考核及体检

      考核内容主要是审查应聘者报名资料真实性,有无违反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违纪行为或不良嗜好,是否具备胜任招聘职位的工作能力和素质。考核结果属于定性,不计入总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核期间,入围对象须提供报名材料中所有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查。考核合格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知考核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招聘职位缺额,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按应聘者总成绩高低排序进行等额递补。

      (四)确定拟录用人员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程序报批后办理录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涉及工作人员回避的参照《公务员法》规定执行。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解释。
    附件:报名表/uploadfile/2018/0606/2018060610313077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