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11日学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以来,法律系党支部按照学院党委的总体部署,并结合系部具体情况,积极开展第一阶段的学习教育与实践活动工作,保持认真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相关文件的良好势头,坚持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将学习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
4月4日上午,我支部在东莞校区法律系办公室召开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系列学习会,集体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惠及群民及子孙后代的重大举措——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教育改革论述的体会》,大家畅谈了学习体会,并就深化教学创新与综合改革进行了讨论。其中,以林森浩复旦投毒案和马加爵事件两个案例为切入点,重点讨论了文件中提到的以“更好更公平教育”为目标,深化教育领域深化改革等相关论述。结合教学情况,有教工党员提到,我们应贯彻党中央精神,把创新与深化改革融进教学工作中,要勇于创新并敢于创新,积极创新教学模式与教学内容,充分结合社会发展潮流与趋势,让学生学有所思,学有所成。
党支部书记以慧文同志最后表示,要继续并充分发挥我党支部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所激发出来的热情和战斗力,党员干部要先学先行、先查先改,以身作则,发挥带头表率作用,推进全体成员共同学习、共同提高。
通讯员:以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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