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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员天地

    迎国家宪法日,弘扬宪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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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迎接第二个国家宪法日的到来,让宪法精神植根于我院法学专业学生的心中,更好地弘扬宪法精神。2015年12月3日早上8:20,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法律学系团总支提议并组织,法律学系主任李岚带领的14级法学专业全体学生在定静楼2D403神圣而庄严地向国家宪法进行了宣誓。
        宣誓仪式开始之前,李岚主任首先从一位资深法律人的角度向同学们讲述了自己选择法律职业的原因以及多年来从事法律工作对法律的见解,并详细地介绍了国家宪法日的由来。接着,宣誓仪式正式开始。在李岚主任的带领下,全体学生起立,举起右拳,铿锵有力地向宪法宣誓道:“本人谨以至诚,向宪法宣誓:我必坚守法治精神,维护宪法尊严,恪守职业道德,追求公平正义,维护公共秩序,坚守国家利益,不畏强权恶势,坚决捍卫公民自由权利!兹立此誓,矢志不渝!”
    (李岚主任带领学生进行宣誓)
    (全体学生起立宣誓)
    (全体学生向宪法庄严宣誓)
        至此,宣誓仪式圆满结束。虽只是一个简短的活动,但正如李岚主任所说:“我们是法律人,要了解什么是宪法日,了解自己肩上的责任,这样才能更好地弘扬宪法精神,为建设法治国家而奋斗。”愿同学们能不懈努力,做一名合格的法律人,为建设法治国家而奋斗!
    (责任编辑/陈秀钗  文/陈秀钗  摄/莫超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