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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员天地

    宪法威严,你我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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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刘宇立 摄影/丘俊达 责任编辑/黄丽群 审稿/廖平老师

        为了迎接第三个国家宪法日的到来,弘扬宪法精神,倡导我系全体法学生为共建法治中国不懈努力,2016年12月1日下午14:00,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法律学系团总支提议并组织,法律学系主任李岚带领的15级法学C、D班全体学生在教学楼二A301神圣而庄严地向国家宪法进行了宣誓。
     (宣誓大会现场)
        此次宪法日宣誓大会在法律学系团总支学生副书记陈剑科的宣布下缓缓地拉开帷幕。首先,工作人员播放了由法律学系团总支成员们精心制作的宪法宣誓视频,视频中,同学们皆以庄重严肃、浩气凛然的风貌来宣读誓词,体现出我国宪法的庄重与神圣,使到场的15级同学们肃然起敬。接下来,李岚主任上台发言:“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的第三个宪法日,宪法日原名叫法制宣传日,也可以说是宣传宪法的日子,因此今天开这个宣誓大会的目的是为了彰显宪法的权威,作为法律人,我们应该忠诚于宪法,忠诚于法律!”
     (大会现场播放宪法宣誓视频)
     (李岚主任上台发言)
        大会的最后一个环节,在李岚主任的带领下,全体同学起立,举起右拳,铿锵有力地向宪法宣誓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全体同学在李岚主任的带领下进行宪法宣誓)
        随着宪法誓词的宣读完毕,大会圆满结束,愿同学们能不懈努力,做一名合格的法律人,为建设法治国家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