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员天地
法律学系团委召开第九届第三次委员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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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丽群 摄影/黄丽群 审稿/廖平老师
为了进一步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青年团员和各级团干部勤奋学习,扎实工作,深入学习大学生的“中国梦”成长工程,为构建和谐校园奉献青春力量。2017年4月5日,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法律学系团委于系办公室召开第九届第三次委员会会议,积极响应院团委2016-2017年度共青团的各项评优工作。本次会议由我系团委学生副书记陈剑科主持,团委书记廖平老师出席会议监督指导,团委各部门部长参与评优审查的各项工作。
自评优通知发布之日起,我系各符合评优标准的班级和同学纷纷响应号召,向我系团委提出申请。我系委员会将严格按照《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团内评优细则》对参选人员进行硬性规定,对本支部申报的团员进行审核评定,填写推荐意见,确定推荐名单并上报至院团委。
我系团委高度重视此次评选表彰工作,严格规范申报程序,履行审核职责。正式评选前,廖平书记提出了对候选学生的相关要求,综合考虑参选学生的平时表现,并特别强调了评选要严格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以确保推优的质量。
在廖平书记的指导下,评审工作有序进行。经过一番激烈的讨论以及对评优材料的仔细审查,最终在众多参评材料中择优推选出合适的人选。
(廖平书记指导开展评选工作)
(各委员认真审核材料)
至此,本次委员会会议结束,此次五四评优的结果也将很快出来,届时将公示后上报院团委审核。无论最后的评选结果如何,都希望大家能够一直秉承、发扬五四精神,争做一名优秀的共青团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