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正华,法学博士、管理学博士研究生,广州新华学院法学院院长、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民商法。
国家知识产权局“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首批“百名知识产权培养人才”,国家高级职业指导师。1993年开始在中山大学法学院任教,1995年赴日本东海大学访问研究,多次到日本早稻田大学及其他境外地区参加国际研讨会和开设专题讲座。曾担任过部队政治管理工作,曾任检察员、党校法学教员、企业培训教员等。兼任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广州仲裁委员会等仲裁机构仲裁员、广东省司法厅中级公证员评审委员、广东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专家等。曾任广东省法院系统知识产权法律咨询顾问。
2007年被聘为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法律学系副主任主持工作,2009年被聘为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法律学系主任,2017年被聘为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法学院执行院长,2021年被聘为广州新华学院法学院院长。
主讲研究生“知识产权法”、“人格权法”、“民商法专题”等课程;主讲本科生“民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民事诉讼法”、“合同法”、“仲裁法”等课程。在中山大学开设“中国营商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全校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商务礼仪”、“科技创新的法律保护”等公共选修课程;为MBA学员讲授“商法”、“中国营商法律制度”等课程;多次到香港为大型集团公司讲授“中国营商法律问题与对策”等专题。
曾主持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青年项目、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科研项目、广东省珠海市科技项目、中山大学教育改革和素质教育等项目,曾与日本早稻田大学开展科研项目合作。出版了专著《中国营商法律问题与对策》,并编著了多部教材,其中包括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十一五”、“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经济法》,“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经济法概论》,以及《知识产权法学》《国学概论》等。主编《企业技术创新与合同法律保护》《律师与公证实务》《知识产权法实务》等教科书;作为副主编参与编写《商法学》《实用民法学》等全国统编教材;另参与编纂《法学大辞典》《精编法学辞典》《国际贸易法大辞典》《民法大辞典》等辞书。在学术论文方面,于《政治与法律》《比较法研究》《法学评论》《现代法学》《法商研究》《当代法学》《河北法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清华法律评论》《中山大学法律评论》《电子知识产权》《中国知识产权》等相关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00余篇。
曾担任过松下电工(广州)等中外合资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曾为西部石油公司分析评解多年的合同,每年承担数十件仲裁案件的审理工作,代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多起,为国内政府部门、公检法单位、大型企业以及相关行业做专题法律讲座多场。
